外勞仲介申請
電話:07-3598999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鼎新路117號1樓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鼎新路117號1樓
家庭看護工 / 家庭幫傭工 / 白領專業人員 / 機構看護工 / 工廠工
電話:07-3893808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147號10樓-1
資訊連結:http://www.hsinyue.com/front/bin/home.phtml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147號10樓-1
資訊連結:http://www.hsinyue.com/front/bin/home.phtml
家庭看護工 / 家庭幫傭工 / 白領專業人員 / 機構看護工 / 工廠工
電話:07-5557115
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龍德路106巷33號9樓
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龍德路106巷33號9樓
電話:07-7403665.7406193
地址: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三段209巷16號1樓
養護機構看護工 / 家庭看護工 / 幫傭 / 工廠工
地址: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三段209巷16號1樓
養護機構看護工 / 家庭看護工 / 幫傭 / 工廠工
電話:07-7135511
地址: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635巷54號
資訊連結:http://www.yiyang-manpower.com.tw/
地址: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635巷54號
資訊連結:http://www.yiyang-manpower.com.tw/
本公司擁有專業能力,能合法迅速引進越南、泰國、菲律賓、印尼、馬來西亞.... 等國之優秀勞工來台,協助產業解決勞動人力之不足,並擁有堅強的顧問群及作業 管理服務部門,對引進之外籍勞工施以專業訓練及生活管理,期使貴公司在聘僱外勞上皆無後顧之憂,且勞工亦能「樂在工作」。
電話:07-3463663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672巷15號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672巷15號
外勞申辦
外籍就業服務法令諮詢點我
外勞申請/仲介
外籍看護/居家看護
外籍幫傭/家庭幫傭
一般入住流程須知
|
身體檢查項目:
1. 一個月內有效的報告:胸部X光、B型肝炎表面抗原、抗體、梅毒血清反應、檢查有無愛滋病報告。
2. 一週內的有效報告: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。
入住須帶物品:
1. 證 件:健保IC卡、身分證影本、殘障手冊。
2. 文 件:出院病歷摘要、藥物紀錄。
3. 藥 物:出院藥物或平日在家服用的藥物。
4. 日用品:牙膏、牙刷、水杯、乳液、電動刮鬍刀、凡士林、橄欖油、牙刷棒...等。
5. 當季的衣物,最好是前有開扣的上衣、褲子五套、襪子、外套、便鞋。
注意事項:
1. 貴重物品及現金請家屬自行保管。
2. 探訪時間為每日上午10:00~12:00,下午3:00~9:00。
3. 入住當日即須繳納當月月費。
住民生活公約:
(一)目的:為維護本所住民之公共福利與確保其 安全健康,乃訂定本公約,為全所住 民共同遵守之準則。
(二)進住時之應注意事項
1. 住民身上禁止攜帶超過壹仟元之現鈔或金飾等貴重物品;若超過則建議託管以防遺 失與糾紛,並依手續辦妥託管財務手續。
2.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本所,如刀械、打火機、煙、酒等。
3. 住民進住時,須先由護士視察身體狀況及有無須注意之傷口等,並請照顧服務員為 其沐浴、更衣。
(三)食、衣、住相關規定:
1. 住民一律由本所統一供餐與點心,禁止私自烹煮食物;住民自備易腐壞之物品一律 交由本所保管於冰箱,要食用時可請照顧服務員加熱處理之。
2. 住民之衣物一律交由本所書寫個人名字,以防遺失或混淆;住民若有皮膚病變,或 從醫院治療返回,其衣物一定隔離並消毒處理。
3. 每一床頭皆安裝緊急拉鈴,有狀況發生時可通知工作人員。
4. 勿任意製造髒亂與亂丟垃圾、吐痰等,以維持環境清潔。
5. 勿於室內喧嘩或大聲放音樂、頌經等,避免製造噪音。
6. 未經同意,寢室內不得私自使用耗電用品。
7. 禁止任意更換房間、床位、衣櫥…等,個人用品勿侵佔、置放到他人空間或公共空 間。
8. 禁止任意進入辦公室、廚房。
9. 使用復健機及音響設備…等,可請工作人員協助,以免因操作不當發生危險。
10. 非經同意,親友不得在本所過夜。
(四)、外出規 定
1. 住民外出或返家均須向工作人員報備並填寫請假單,註明返回時間並按時返回;若 延誤返回時間,須電話告知值班人員。
2. 住民在外之一切行為由個人自行負責。
(五)訪客探視 之規定
1. 訪客探視一律須先登記。
2. 未經許可,非親友之訪客不得擅入住民房間。
3. 訪客不得私自攜帶菸酒及會妨礙住民健康之飲食予住民。
(六)住民心理 諮商及輔導
1. 本所聘有社工員輔導住民之生活適應與心理困擾,必要時會診特約心理醫師,如有 需求可向工作人員諮詢之。
2. 社工人員會為每一住民做日常生活與情緒狀況之關懷與紀錄。
(七)住民及家 屬對本所服務及設備…等若有不滿或建議事項,可直接向工作人員反應, 本 機構會立即了解原因並適當處理,並做檢討與後續追蹤。
(八)本所全面 禁煙、酒、吸毒、賭博、偷竊……等,不得將違禁法品及危險物品帶進本 所。若嚴重違反本所之規定或屢勸不聽,本所得自行解除安養護契約。
(九)住民轉出 規定
1. 須於確定之轉出日期前三日告知工作人員。
2. 住民轉出,須將私人物品及日常用藥悉數帶回,但不得將本所之公共或供應其個 人進 住時使用之物品任意帶出。
(十)以上如有 未盡事宜,本所將另行訂定之。
1. 一個月內有效的報告:胸部X光、B型肝炎表面抗原、抗體、梅毒血清反應、檢查有無愛滋病報告。
2. 一週內的有效報告: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。
入住須帶物品:
1. 證 件:健保IC卡、身分證影本、殘障手冊。
2. 文 件:出院病歷摘要、藥物紀錄。
3. 藥 物:出院藥物或平日在家服用的藥物。
4. 日用品:牙膏、牙刷、水杯、乳液、電動刮鬍刀、凡士林、橄欖油、牙刷棒...等。
5. 當季的衣物,最好是前有開扣的上衣、褲子五套、襪子、外套、便鞋。
注意事項:
1. 貴重物品及現金請家屬自行保管。
2. 探訪時間為每日上午10:00~12:00,下午3:00~9:00。
3. 入住當日即須繳納當月月費。
住民生活公約:
(一)目的:為維護本所住民之公共福利與確保其 安全健康,乃訂定本公約,為全所住 民共同遵守之準則。
(二)進住時之應注意事項
1. 住民身上禁止攜帶超過壹仟元之現鈔或金飾等貴重物品;若超過則建議託管以防遺 失與糾紛,並依手續辦妥託管財務手續。
2.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本所,如刀械、打火機、煙、酒等。
3. 住民進住時,須先由護士視察身體狀況及有無須注意之傷口等,並請照顧服務員為 其沐浴、更衣。
(三)食、衣、住相關規定:
1. 住民一律由本所統一供餐與點心,禁止私自烹煮食物;住民自備易腐壞之物品一律 交由本所保管於冰箱,要食用時可請照顧服務員加熱處理之。
2. 住民之衣物一律交由本所書寫個人名字,以防遺失或混淆;住民若有皮膚病變,或 從醫院治療返回,其衣物一定隔離並消毒處理。
3. 每一床頭皆安裝緊急拉鈴,有狀況發生時可通知工作人員。
4. 勿任意製造髒亂與亂丟垃圾、吐痰等,以維持環境清潔。
5. 勿於室內喧嘩或大聲放音樂、頌經等,避免製造噪音。
6. 未經同意,寢室內不得私自使用耗電用品。
7. 禁止任意更換房間、床位、衣櫥…等,個人用品勿侵佔、置放到他人空間或公共空 間。
8. 禁止任意進入辦公室、廚房。
9. 使用復健機及音響設備…等,可請工作人員協助,以免因操作不當發生危險。
10. 非經同意,親友不得在本所過夜。
(四)、外出規 定
1. 住民外出或返家均須向工作人員報備並填寫請假單,註明返回時間並按時返回;若 延誤返回時間,須電話告知值班人員。
2. 住民在外之一切行為由個人自行負責。
(五)訪客探視 之規定
1. 訪客探視一律須先登記。
2. 未經許可,非親友之訪客不得擅入住民房間。
3. 訪客不得私自攜帶菸酒及會妨礙住民健康之飲食予住民。
(六)住民心理 諮商及輔導
1. 本所聘有社工員輔導住民之生活適應與心理困擾,必要時會診特約心理醫師,如有 需求可向工作人員諮詢之。
2. 社工人員會為每一住民做日常生活與情緒狀況之關懷與紀錄。
(七)住民及家 屬對本所服務及設備…等若有不滿或建議事項,可直接向工作人員反應, 本 機構會立即了解原因並適當處理,並做檢討與後續追蹤。
(八)本所全面 禁煙、酒、吸毒、賭博、偷竊……等,不得將違禁法品及危險物品帶進本 所。若嚴重違反本所之規定或屢勸不聽,本所得自行解除安養護契約。
(九)住民轉出 規定
1. 須於確定之轉出日期前三日告知工作人員。
2. 住民轉出,須將私人物品及日常用藥悉數帶回,但不得將本所之公共或供應其個 人進 住時使用之物品任意帶出。
(十)以上如有 未盡事宜,本所將另行訂定之。
首頁 長期照顧 護理之家 看護 杏心機構 外勞申請 杏心快訊
聯絡電話:0932-723169 / 07-310-0025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重忠路155號B1(長群老人長期照顧中心) E-mail : o932723169@gmail.com
聯絡電話:0932-723169 / 07-310-0025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重忠路155號B1(長群老人長期照顧中心) E-mail : o932723169@gmail.com